美国新奥尔良第五巡回上诉法院驳回了泰森食品公司应对7名员工在该公司设施感染新冠病毒负责的案件。法院发现这些员工没有为他们的投诉提供足够的证据。
泰森食品位于德克萨斯州阿马里洛工厂的41名肉类加工厂工人,以及一名死于COVID-19的员工的遗产,起诉了这家家禽公司。原告认为,泰森食品在大流行开始时使他们处于感染病毒的危险之中。
泰森食品在为自己辩护时辩称,由于前总统唐纳德·特朗普的禁令,该公司有权保持工厂开放行政命令2020年4月,该命令指示肉类加工设施继续运营。在去年的国会听证会上,立法者声称肉类公司使用“毫无根据”的肉类短缺声明为了保证工厂正常运转。
一名联邦法官于2021年6月驳回了此案,裁定这些员工没有采取足够措施证明该公司将他们置于危险境地。案例是恢复去年10月。
3-0裁决上诉法官表示,这些员工无法将COVID-19感染与泰森食品联系起来,这使他们面临风险。法官说,这些工人没有具体说明他们被感染的时间和日期。
上诉意见书指出:“原告没有提供任何事实,合理地表明,在他们可能接触到COVID-19的无数地点和方式中,他们是在泰森食品的工厂感染病毒的,这是泰森食品的疏忽造成的。”
2020年,在数千名工人的病毒检测呈阳性后,这家家禽公司因在冠状病毒爆发期间保持几家工厂开放而受到广泛批评。
本月早些时候,泰森食品阿肯色州工厂的34名现任和前任员工被解雇起诉公司,称公司没有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来保护员工。该诉讼称泰森食品没有提供口罩或修改社交距离操作。









